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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S蓄电池在充放电中的注意事项发布时间:2014-05-22 | 来源:安第斯UPS | 浏览:8839
一、充电
A. 浮充使用
充电电池定电压为2.275V/cell(20oC)。当环境温度低于5oC或高于35oC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3.3mV/oC cell。
最初充电电流应在0.3CA或更少,(C表公称容量,A表安培)。
建议在5oC-35oC环境温度下充电,以防止影响其正常寿命。
B.循环使用
保持缓和定电压或在2.45V/cell(20oC)定电压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5oC或高于35oC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5mV/oC cell。
最初充电电流为0.3CA或更少。
当充电完成时,为避免过充电,建议使用时间控制器停止充电或恒压降至2.275V/cell(20oC)。
我们建议环境温度在5oC-35oC之间充电,以防止影响电池正常寿命。
二、放电
持续放电和最大放电电流(5秒)不要超过表中规定的数值。
放电终止电压和放电电流见表1,从未放电的电压和电流应少于表中的数值。反复过度放电有损电池使用寿命。
放电后,立即回充电池,不要储存已放电后的电池。如果已放电的电池长时间未充电,将无法回充至原有容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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